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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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经济管理系2021年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       点击: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拓宽我院学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我院学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我系开展金融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等专业学位的培养,欢迎同学们报名!

一、招生对象

学院2019、2020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生专业

系部

辅修学位专业

招收专业

经济管理系

金融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除国际经济贸易专业以外的全院其它专业

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除工商、电商、工程造价等以外的全院其它专业

三、学制与学费

辅修双学位学制两年半,修满60个学分,每个学分120元,学费共计7200元,可按3600元/年分年度交。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须知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上课时间:2021年9月1日开始

报名材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辅修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报名地点:经济管理系办公室(主教学楼7楼),肖老师:0797-8312665

咨询电话:徐老师(金融学):15870700601;邱老师(会计学):13970720157

五、证书管理

1.学生修完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已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颁发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辅修双学位证书。

2.辅修双学位证书信息可以在学位网查询。

3.辅修双学位报考公务员与第一学位同等待遇。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经济管理系

2021年6月1日

 

  

 

金融学(02010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学位)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身心健康、学科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知识面宽、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金融专业人才为目标,能胜任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能力与素质: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具有崇高的理想,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充分、健康地发展。

2.具备扎实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宏微观金融理论、金融管理与实务知识,具备综合运用经济金融分析方法和手段进行社会调查、经济金融分析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悉国家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状况,金融政策与法规。

4.了解中外金融学术发展动态及应用前景。

5.毕业后能够胜任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实际金融部门从事金融业务性、管理性工作,胜任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及经济管理工作,以及胜任在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年限:2.5年 学位:经济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经济学

五、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个人理财、统计学、管理学、金融学、人身保险、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财产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互联网金融、投资银行学、期货与期权、银行信贷管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

六、学分要求

双学位规定总学分:60学分(含实践教学)

专业必修课:46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76.7%;

集中实践教学:14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23.3%。

 

 

会计学(11020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学位)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操作技能及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职业型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2.5年 学位:管理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

五、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

六、学分要求(双学位)

规定毕业总学分:60学分(含实践教学)

专业必修课:46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76.7%;

集中实践教学:14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23.3%